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合金部电话:022-86896365
合金部传真:022-86896906
普碳部电话:022-60410030
普碳部传真:022-60410050
  两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Q345B无缝管兼并重组>>您当前位置:无缝钢管 > Q345B无缝管 >

两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Q345B无缝管兼并重组

作者:海诚无缝钢管 时间:2015-01-11 06:5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要求,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扩大了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范围,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给予了递延纳税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优化Q345B无缝管发展环境。

  新政策还将上海自贸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推广到全国适用,明确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实现的资产转让所得,可在5年内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鼓励Q345B无缝管厂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行为,缓解企业纳税负担。

  近年来,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已成为Q345B无缝管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也是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支持Q345B无缝管厂兼并重组的两个文件的出台非常及时,这是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举措,将为“新常态”下企业兼并重组带来重大利好。重组Q345B无缝管厂所得税政策的完善,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优化产业结构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也将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积极作用。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就现行税制而言,我国自2008年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来,初步建立了一套企业重组的所得税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Q345B无缝管厂重组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类,一般性税务处理应在重组交易发生时纳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递延纳税。现行重组所得税政策对Q345B无缝管http://www.jbfgt.com/兼并重组和优化产业结构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Q345B无缝管兼并重组步伐加快,Q345B无缝管的所得税政策体系也要不断进行完善。

  新政策还明确了对集团内100%直接控制的居民Q345B无缝管厂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行为,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交易双方均不确认所得。这将大大降低集团内Q345B无缝管厂内部交易的税收成本,促进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业务重组。

  新政策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被收购股权或资产比例由不低于75%调整为不低于50%,降幅高达1/3,这一比例在国际上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大大扩展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范围。(天津海诚华浚贸易有限公司整理)

 

 




上一篇:30多年Q345B无缝管投资驱动付出沉重代价
下一篇:Q345B无缝管钢贸业延续分化、调整格局